现在有了标头和广角,就差长焦了。可惜好的长焦太贵,XZP要10K以上,就算是最便宜的三代XGP也要近7K,最离谱的还是XH,居然卖到比XGP还贵,无非是多一项HSM,但镜头关键的还是成像嘛。这年头的副厂还真不靠谱。
跟XGP比起来,我还是倾向于AF-S VR 105/2.8这只中焦微距。定焦才是王道啊。当然,单靠这只头打荷花还是有一点困难的,除非如尼吧的XD提的建议——下水去。-_-|||
现在有了标头和广角,就差长焦了。可惜好的长焦太贵,XZP要10K以上,就算是最便宜的三代XGP也要近7K,最离谱的还是XH,居然卖到比XGP还贵,无非是多一项HSM,但镜头关键的还是成像嘛。这年头的副厂还真不靠谱。
跟XGP比起来,我还是倾向于AF-S VR 105/2.8这只中焦微距。定焦才是王道啊。当然,单靠这只头打荷花还是有一点困难的,除非如尼吧的XD提的建议——下水去。-_-|||
前天进了一只二手的美康包,本来是为以后的败镜头计划准备的,结果后来一下没忍住,就跑去败了一只Tamron SP AF 17-35/2.8-4 Di LD ASP [IF],就是A05N。
因 为之前去拍过两回上海南站,可惜标头的视角太小,拍得很不爽,早就计划要进一支广角变焦头的。考虑到1.5的换算关系,所以当初列为候选的是两支: Nikkor 18-35(银广角)和Tamron 17-35。这两支超广角变焦到了APS幅面上也就只是27(25.5)-52.5的普通广角变焦了。
坦白说,这两天用下来的感觉还是,副厂头比起原厂头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不过价钱在那摆着,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本来这支头是计划到下个月再进的,主要是想看看到时银广角会不会降一点价,现在看来希望不大。
下一支最想要的镜头是号称史上第一支防抖微距的 Nikkor AF-S 105/2.8 VR。真是有够败家的,但这支就贵了,需要好好攒一段时间钱的。唉,不败家又能怎么样,正如我的MSN ID所说:
反正是找不到老婆,把老婆本都拿来败家好了,TNND
还是来说A05。
虽然我说了,感觉它比原厂头有差距,那是因为我拿来对比是的50/1.4D,本来定焦就肯定比变焦要强,再说标头是最容易做好的头,更何况这只50/1.4D是相当牛的一支头。
A05其实也算是一只牛头了,是Tamron最好的两支变焦头中的一支(另一支是A09)。看看别人用A05出的好片。
不过我还没有这样的功力,现在A05对我来说还是亮骚大于实用。想想77的口径,加上一个巨大的花瓣形遮光罩,看上去比标头风光多了。
上图(顺便SHOW一下LOGO——感谢大姑提供):
最后上一组昨天在上海南站试运行之日去试拍的一组片子(PCHOME):
(作于6月20日)
昨天在GTALK群里讨论PCHOME上别人上周外拍的照片,韩老大说:
咱们可以没有专业器材,但不能没有专业态度啊
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拍不出什么好照片了。每次出去都能拍回来一两百张,但整理下来却大多是废片。剩下的也几乎每张都有需要检讨之处。现在看来,归根到底是一个态度问题。
因为用的是数码器材,按快门时就不像以前用胶卷时那么慎重。虽然那时用的是傻瓜机,拍的是到此一游式的生活照,但反而比现在用单反考虑得更多。
就拿上周拍的一些(见我的picasaweb)来说吧。
这张小女孩的脸太暗了,光线的角度不对。而且视角太高,令狐曾经跟我说过,拍小孩时不能让相机高于小孩。但类似的错误那天还是犯了好几次。
这张新天地的采蝶轩则是拍得不平。我把这组照片中的几张发到尼吧上后就有DX指出这个问题。这……我当时拍得的确比较随意。
虽然摄影对我来说只是一项业余爱好,但是这毕竟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所以说,现在首要的问题就是先端正自己的态度。
昨天收到了在当当上买的《纽摄》,两本书拿在手里感觉相当厚重,先好好学习一下吧。
(上周)
想拍点微距,暂时又没钱上微距头,KENKO的自动近摄圈也太贵,只能在淘宝上花了60块钱(连运费)进了一只手动近摄圈。入手已经一周了,今天才有空试试。
近摄圈的结构很简单,就是两个接口圈——一个接机身一个接镜头,中间还有三个长短不同的接圈,通过中间接圈的不同长短搭配可以调整镜头与机身的距离,改变放大倍数。
因为是手动圈,所以要全手动——手动测光,手动对焦。
我 只用了两个接口圈,中间的接圈一个也没有用。因为我只有一个标头,而且对我来说两个接口圈增加的放大率已经够用了。加了近摄圈后通光量下降非常大,就我用 的两个接口圈的情况下大概要下降三档的样子,再加的话不知道要降到什么程度。另外景深也变得非常浅,即使用了最小光圈还是很浅,所以对焦也很困难——没有 裂像屏是不方便。
片子:PCHOME。
后来在尼吧的几位DX建议下,用了对应50MM镜头是1:1的3#圈再拍了几张。
片子:PCHOME。
几十年前,梁晓声凭着中篇小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成名,小说讲的是关于知青在东北时的一段往事。然而现在看来,整个中国都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因为在这里,什么样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比如:
《自杀也犯法?》
《假冒警察的兄弟们,可以弹冠相庆了》——补充:电视新闻上报道此事之后有多一句“被执行人可以要求查看证件”。
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和法律是这个工具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神奇的是:在这片号称人民当家作主的土地上,政府在奴役人民,法律在制裁人民。
有人在三表那边指出:法律是不容威胁的。
这话没错。但问题是,这些法律对人民来说,基本上都是恶法。
关于恶法的问题,数月前在BLOG上曾经有过几次关于交通规则的讨论。其中费老和令狐都指出,人们违反交规存在一种情况:交通设施的不合理导致人们不得不违反交规。也就是说现实环境可能导致像交规这样一个原本完全是善法的法律变成了恶法。
更何况对于前面那两部法律法规来说,本身就来者不善。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代表人民的机构——人大——可以制定法律,也就意味着法律是人民定的。但现实的情况大家都知道,那些“代表”人民的人基本 上都是所谓的官僚。按照“屁股决定脑袋”的定律我们可以知道,他们制定的法律绝不会是代表人民的意志,而只会是代表官僚的意志。
这两部法律法规就是典型例子。
在这片神奇土地上,每天都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这是我们这些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幸运。
再补充一个例子:《中国颁布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新规定》。
——5-30发于鸟眼观圈。